截至2024年,环保督察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以下是详细情况: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河北省已完成两轮对各市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3年启动的第三轮督察已分三批完成对沧州、衡水、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的督察工作。
第三轮督察更加关注相关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都“两区”建设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已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865件,受理有效举报4995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7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6人。
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2024年6月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阶段工作,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8773件,受理有效举报32781件,转办24314件,相关省(市)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4692件。
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达79%。
截至2023年3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确定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7%。
具体案例
第三轮第三批督察组在下沉工作阶段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并公开曝光了5个典型案例。
第二轮督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一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明显进展,部分地方以督察整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综上所述,环保督察工作通过持续下沉和实地调查,推动各地解决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建议继续关注后续督察结果和整改情况,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