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湖南省的环保情况呈现出持续优化的趋势。以下是一些关键指标和事件:
空气质量
2024年1至10月,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5%,较去年同期提升1.1个百分点。
1月份,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9.1%;4月份和7月份达到100%;8月份后受传输性污染物和秸秆焚烧等因素影响,空气优良天数占比从99.3%回落到86.4%,但总体仍优于去年同期水平。
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臭氧浓度和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同比持平。
地表水质量
前10个月,全省534个省级考核断面中,Ⅰ至Ⅲ类优良水质占比约97.4%,与去年同期相比,V类水质断面占比减少。
纳入考核的江河湖库中,湘、资、沅、澧水质全面保持优良,长江湖南段始终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洞庭湖断面以Ⅳ类水质为主,内湖大部分断面为Ⅲ类水质,有1个Ⅴ类水质断面,营养指数从前9个月的47.54下降到47.42。
土壤环境
2023年,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管控。
-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面源监测网络不断完善,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资江流域锑污染溯源排查。
生态环境总体状况
2023年,湖南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0.5%,相比2022年上升2.9个百分点。全省90个县级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1%,相比2022年上升1.6个百分点。全省147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I—Ⅲ类水质比例为98.6%。
2022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取得重大突破,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位居中部第一。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西洞庭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Ⅲ类,南洞庭湖首次达到Ⅲ类。
环境管理和治理
2023年,湖南省共排查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9295家,发现问题7337个,整改率96.2%。
2022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下达指标;重污染天气比例0.2%,同比下降6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截至2024年6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湖南省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3911件,已办结1707件。督察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洞庭湖、非法采砂破坏湿地、人为“抬高”污水收集率等问题突出。
综上所述,湖南省在2024年的环保情况总体向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继续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建议继续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确保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