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成效显著
草原涵养水源、保持土壤、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
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显著提高
2016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4.6%,较2010年提高3.6个百分点。
2020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1%,比2011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
2024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0.32%。
草原生态功能增强
草原生态已恢复到接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水平。
青海三江源地区草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增加28.4亿立方米,湿地面积增加104平方公里。
草原生产力稳步提升
2020年,全国鲜草产量达到11.13亿吨。
2024年,全国鲜草总产量10.4亿吨,较2010年增加3.7%。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的带动
在国家草原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带动下,完成种草改良面积4245万亩。
草原鼠害和虫害得到有效控制
近年来,草原鼠害危害面积年均在4亿亩以上,虫害危害面积在2亿亩左右。
草原火灾得到控制
2016年全国草原火灾56起,累计受害草原面积55.4万亩。
尽管草原生态环境整体仍较脆弱,处在不进则退的爬坡过坎阶段,但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行草原休养生息,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议:
继续加大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
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
强化草原鼠害和虫害的综合防治,减少对草原生态的破坏。
完善草原防火体系,降低草原火灾的发生频率和影响范围。
推行草原可持续发展模式,平衡草原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