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环保局在环境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具体如下:
建立全面的执法监管网络:
上虞区环保局通过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多层次、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的执法监管网络,实现了协调联动和联防联控,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创新管理机制:
实行超常规工作方式,通过局领导分区域错时查、重点区域交叉查、地点时间变换随时查等措施,严格实行“24小时无缝隙巡查”环境监察制度,确保全天候、全时段巡查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与公安部门的协作:
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衔接和协调,对环境违法企业及时介入,共同打击,力求查处一个、整治一个,达到快处重罚、高压震慑的效果。
专项执法行动:
开展了如“2016利剑1号”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上虞区环保局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罚款,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
环境整治:
对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整治提升,确保环境质量,如在G20峰会期间加强环境监管,保障环境质量。
案例说明:
例如,绍兴华科化工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相关负责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上虞区环保局在环境监管方面表现出了较高的效率和力度,致力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