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的主管部门包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

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部:

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水利部:

负责水利工程造价的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

参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监督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国务院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这些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考核、培训、监督检查及信用信息互通共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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