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资料: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这些资料共同确保了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满足所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建议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仔细检查并确保所有资料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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