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服务性

监理单位提供的是专业服务,旨在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通过规划、控制、协调方法,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

科学性

监理工作应基于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进行。

监理企业应由经验丰富的领导带领,具备足够数量和能力的监理工程师团队。

需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独立性

监理单位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被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

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独立地开展工作。

公正性

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时,监理单位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公正地处理问题。

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这些性质共同确保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有效性和专业性,使其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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