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报告是施工单位在完成单位工程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用于申请核验合格并请求竣工验收的文件。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的位置、规模、数量、概算(包括征用土地、拆迁、赔偿费等)、概、决算等基本信息。
工程设计:
涉及设计单位和设计内容(所有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设计特点及采用的新建筑材料。
工程施工:
包含施工单位的开、竣工日期,施工组织、技术等状况,以及根据监理总结和施工总结编写的相关内容。
工程监理:
涉及监理单位的名称和资质等级,以及监理工作的执行状况。
工程质量检测:
包括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等。
材料设备合格证明及进场检验复试情况:
涉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明,以及进场后的检验和复试结果。
初验与试运行情况:
包括初验时间与结论,试运行情况(通常为3-6个月),以及试运转的主要测试指标。
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情况:
涉及工程施工中的大事记载,各单项工程竣工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设计文件和图纸、监理文件、主要器材技术资料等的整理归档情况。
竣工决算概况:
包括概算(修正概算)、预算执行情况与初步决算情况,以及工程投资分析。
经济技术分析:
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值及结论,工程质量分析,以及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情况说明。
其他相关文件:
可能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和设计单位提出的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
工程竣工报告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文件,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竣工报告和相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