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体验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内容: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确保工程按照既定的设计方案和合同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详细记录、图纸变更、材料合格证明等。
提供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确保所有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获得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由这些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是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施工单位需承诺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
以上内容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