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副院长的职责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日常事务管理及行政工作:
负责学院的日常事务管理、会议组织安排等行政工作。
科研与教学管理:
统筹学院的科研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科研发展规划、组织科研计划申报、管理实验室建设、研究生培养等。
学生管理:
指导并监督学生的日常学习活动和考勤情况,维护良好的师生关系。
对外联络:
保持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重要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档案与接待:
建立学院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更新,配合做好校内外的接待事宜。
制度宣传与教育:
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教育,维护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资产管理:
管理学院的固定资产,包括登记、统计、盘点等工作。
后勤服务:
协助学院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突发事件处理:
处理项目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具体职责可能因学院性质和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在有色工程院,副院长还可能负责项目总体策划及管理、年度预算计划、现场监管和控制、招标投标工作等。
建议根据具体学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程院副院长的职责范围,以确保其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