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的包括以下几类:
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强制性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例如:
《钢铁企业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气田地面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标准(征求意见稿)》
《化工厂蒸汽系统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硅材料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征求意见稿)》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这些标准和规范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并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