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调价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工程造价指数调整法
采用当时的预算(或概算)定额单价计算出承包合同价,待竣工时,根据合理的工期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所公布的该月度(或季度)的工程造价指数,对原承包合同价予以调整。重点调整由于实际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等费用上涨及工程变更因素造成的价差,并对承包商给以调价补偿。
实际价格调整法
对钢材、木材、水泥等三大材的价格采取按实际价格结算的方法。工程承包商可凭发票按实报销。为了避免副作用,地方主管部门要定期发布最高限价,同时合同文件中应规定建设单位或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选择更廉价的供应来源。
调价文件计算法
甲乙方采取按当时的预算价格承包,在合同工期内,按照造价管理部门调价文件的规定,进行抽料补差,在同一价格期内按所完成的材料用量乘以价差。有的地方定期发布主要材料供应价格和管理价格,对这一时期的工程进行抽料补差。
调值公式法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价格调值公式一般包括固定部分、材料部分和人工部分。通过公式计算出价格调整金额,以反映市场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价格指数调整法(公路工程)
确定可调因子,如人工费用、钢材、水泥、沥青等主要材料价格以及机械台班费等,以合同规定的某一基准日期为参照,确定调整周期(如每季度或每半年调整一次),依据权威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来计算调整金额。每个可调因子在合同总价中有相应的权重系数。
造价信息调整法
政府部门或专业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公路工程相关的造价信息。当合同约定的调整条件满足时,如材料价格波动超过约定幅度,施工方可以依据这些造价信息对工程价格进行调整。对于造价信息中未涵盖的特殊材料或设备,施工企业可通过市场调研、向供应商询价等方式获取价格数据,但需要经过业主或监理方的认可。
实际价格调整法(公路工程)
施工过程中,对于某些关键材料或设备,施工企业实际采购价格与投标时价格有较大变化时,可以采用这种方法。通过实际采购价格与投标价格的差异进行调整。
不平衡报价法
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项目内部各个部分的报价,以期望在不提高总价的条件下,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这种方法在工程项目中运用得比较普遍。
多方案报价法
在充分估计投标风险的基础上,按多个投标方案进行报价,即在投标文件中报两个价,按原工程说明书和合同条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件可作某些改变时的另一个较低的报价。
突然降价法
在报价时可以采取迷惑对方的手法,即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项目兴趣不大,到快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
先亏后盈法
有的投标方为了打进某一地区,依靠某国家、某财团和自身的雄厚资本实力,采取一种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价报价方案。应用这种手法的投标方必须有较好的资信条件,并且提出的实施方案也要先进可行。
这些策略可以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以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