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济索赔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人工费:
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的工资及相关开支。
材料费:
涉及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的材料费,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额外费用,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
可能包括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等。
分包商索赔费:
涉及分包商因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
现场管理费:
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额外管理成本。
利息:
通常按照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的利率计算。
总部(企业)管理费:
企业因管理项目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利润损失:
因工程索赔事件导致的预期利润减少。
索赔的具体内容和金额通常根据实际增加的天数确定索赔工期,再根据索赔工期确定索赔费用的金额。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