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肢解分包是指 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然后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发包的一种类型,会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具体来说,肢解分包有以下几个特点:
违法性: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法》,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后发包给多个承包单位。
合同无效:
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为无效。
责任不清:
肢解分包容易造成衔接不畅、责任不清、现场混乱,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可能引发质量安全问题。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可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还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因此,建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总承包,避免肢解分包行为,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