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砂的国家标准是 GB/T 14684-2011,该标准已经替代了旧标准GB/T 14684-2001。根据这个标准,建筑用砂按技术要求分为三类:
Ⅰ类砂: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
Ⅱ类砂:
宜用于强度等级C30至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
Ⅲ类砂:
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颗粒级配要求
建筑用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以下要求:
Ⅰ类砂:细度模数为3.1-2.3,平均粒径为0.5-0.35mm,且0.3毫米的累计筛余通过率大于18%。
Ⅱ类砂:细度模数为2.3-1.6,平均粒径为0.35-0.25mm,且0.3毫米的累计筛余通过率大于15%。
Ⅲ类砂:细度模数为1.6-0.7,平均粒径为0.25-0.15mm,且0.3毫米的累计筛余通过率大于10%。
其他技术要求
含泥量:
石料中粒径小于75u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3%。
针片状颗粒:
石料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为片状颗粒。
检验依据
建筑用砂的检验应依据以下标准进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 304-2013
《建筑用砂》(GB/T 14684)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
这些标准确保了建筑用砂的质量和适用性,从而保证了混凝土和砂浆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