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实事求是原则:
计价数据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动态调整原则:
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计价标准。
合法性原则:
计价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合理性原则:
计价结果应反映市场实际水平,避免过高或过低。
科学性原则:
计价方法和技术应科学合理,能够准确反映工程成本。
公正性原则:
计价过程应公开透明,避免利益冲突。
企业自主报价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诚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工料单价法原则:
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价原则:
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招标文件确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费用。
措施项目费的计价原则:
可精确计量的措施清单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价,其余的采用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方式计价。
计日工原则:
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暂估价原则:
按计价规范相关规定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原则:
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索赔费用原则:
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现场签证费用原则:
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暂列金额原则:
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规费和税金原则:
按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合同优先原则:
在结算纠纷中,应首先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计价标准、工程范围等条款为基础进行结算。
公平合理原则:
在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
诚实信用原则:
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应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提供工程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
优化设计原则:
承包人应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优化设计,并从中选取最优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导致的盈亏均归承包人享有或承担。
设计优化原则:
若设计优化满足发包人要求,其形成的利益应归承包人所有。若设计优化需要改变发包人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同意调整的,双方共享利益。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工程计价的基础,确保了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