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人防指挥工程:
这是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而修建的地下工程,用于指挥战时的人员和物资。
公用人员掩蔽工程:
这类工程主要用于在战时掩蔽人员,保护其安全。
疏散干道工程:
用于战时人员疏散的地下通道。
医疗救护工程:
包括战时医疗设施和救护设备的地下工程,用于在战时提供医疗救护服务。
物资储备工程:
用于储存战时所需的物资和装备。
民用建筑地下室: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和其他地下工程:
这些工程在战时也具有重要的防护作用。
人防工程通过其特有的建筑结构设计,如较厚的被覆层和坚固的顶板、侧墙、底板,能够抵御冲击波、光热辐射、核辐射和常规爆炸碎片等杀伤因素的危害。此外,人防工程还包括“口部”和“主体”两部分,其中“口部”包括出入口、防毒通道及三防设施(工程密闭设施、洗消设施和滤毒通风设施)。
根据《人民防空法》,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提高城市的防空抗毁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人防工程的使用者需要承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战转换的任务,并确保不占用或混用人防通信频率和防空警报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