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下浮 是指在工程预算或结算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降低工程造价的金额。下浮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按比例下浮
公式:下浮后的工程造价 = 原工程造价 × (1 - 下浮比例)
例如,原工程造价为100万元,下浮比例为5%,则下浮后的工程造价 = 100 × (1 - 5%) = 95万元。
按综合单价下浮
公式:下浮后的综合单价 = 原综合单价 × (1 - 下浮比例)
这种方式是针对工程中各个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下浮。
总价下浮
总价下浮是指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通常下浮幅度为工程总造价的3%至18%。
税前下浮与税后下浮
无论是税前还是税后都可以进行下浮,但税前下浮更为常见,因为税金是按照总造价来计算的,下浮后总造价减少并不会影响税金的计算。
指定分包情况下的下浮
对于甲方指定的分包,如果工期在合理的工期之内,施工单位通常不可以向甲方收取工期延误费用,但可以收取适当的配合费。
下浮是施工单位为了竞标而采取的一种措施,通过降低工程造价来提高中标率。下浮率通常在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上进行计算,计算方法为:
下浮率 = (原工程造价 - 下浮后工程造价) / 原工程造价 × 100%。
通过合理的下浮,施工单位可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