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定价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并可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工程价格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部门:
在项目前期阶段,负责投资匡算、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的编制和审批。
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
在招标投标、结算审核的组织以及决算的财务评价等环节进行管理。
开发商:
在遵循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房价,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申请销售许可证。
工程定价的过程需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受到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竞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