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的管理通常涉及以下部门:
园林部门: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不同城市的园林部门设置可能不同,有的是一级部门,有的则是住建局或城管局的下属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一些城市中,园林部门可能是住建局的下属机构。
城市管理委员会:
在一些地方,园林绿化养护事务可能由城市建员会办公室管理。
林业局:
在一些城市中,园林部门可能与林业局合并为一个部门,共同管理城市绿化和林业资源。
农业主管部门:
花卉生产等农业相关的绿化工作可能归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管理。
绿化苗木产销:
由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管理。
其他政府部门:
根据不同的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需配合和协助园林或林业管理部门,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业务上的指导、检查和管理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