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凭证:
发票和拨款单据: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发票和拨款单据等原始凭证。
决算相关资料:
包括验收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工程造价审计书等,用于证明工程的完成情况。
验收文件:
验收组形成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需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这些凭证共同证明了在建工程已经完工并满足转为固定资产的条件。
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凭证: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发票和拨款单据等原始凭证。
包括验收报告、质量检验报告、工程造价审计书等,用于证明工程的完成情况。
验收组形成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需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
这些凭证共同证明了在建工程已经完工并满足转为固定资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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