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移交需要什么

工程资料移交需要以下内容和注意事项:

资料移交清单目录

项目协议、报价清单、增补协议或协议;

图纸:施工图、竣工图;

商务资料:工程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单、牵涉造价的会议记录、增补协议等计价有效资料及相关照片;

项目施工许可证或业主的开工报告;

完整的工程资料ABC册(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报验单、分部分项检验批、分项隐蔽验收单、分部分项评定表);

消防建审意见书;

其他相关文件,如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等。

资料移交负责人

工程资料移交第一负责人为项目部资料员,项目经理附连带责任(按10:8:2比例,资料员8);

项目施工中资料员岗位有调整的,以在岗时间段需完毕的工作为交接前提,工作交接时必须有双方交接清单,双方签字,项目经理见证签字,并及时报企业备存。

移交手续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资料审查与交接

业主或档案管理部门需要对移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双方签订工程资料移交清单,明确移交资料的名称、数量、版本等信息,并进行交接手续。

资料归档与保存

归档工程文件组卷分类必须清楚,将不同的文件资料分开装订、同类型的资料装订成册,并按工程进度依次编制流水编号;

移交资料类别必须齐全,内容完整;

归档的工程文件原则上为原件。没有原件时,复印件要清晰,并注明原件存放位置;

归档文件应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工程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不符合标准的原始资料要通过折叠和粘贴的方式达到A4幅面规格,图标栏露在外面。由政府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的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勘察报告)除外;

工程资料尽量使用计算机打印(签名和日期除外),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改;签字和盖章程序要完备,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以上是工程资料移交所需的内容和注意事项,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合规性,以便于后续的运维管理和改扩建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