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返还财产:
若建设工程合同在未履行前即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责任方赔偿。若合同已经开始履行但被认定无效,双方应当终止履行,不得要求解除合同,但程序性条款如争议解决、纠纷管辖等仍然有效。
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已经开始施工但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时间等确定损失大小,进行折价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若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
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合同外其他损失也可以索赔。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信赖利益的损失。若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收缴非法所得:
在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合同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纠纷管辖等程序性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按照相关约定进行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理。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主要涉及财产返还、折价补偿、赔偿损失、非法所得的收缴以及合同条款的效力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处理无效合同应综合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