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包括发改委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政府抄告单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工程概预算及批复文件:
需要有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等有关单位的签字、盖单。
招标文件:
包括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等整套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应整理装订成册。
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图纸会审记录:
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需有各参加单位会审人员签字。
工程竣工图纸:
提供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南昌市城建档案馆规定整理的竣工图纸,要求有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由于工程规模较小而无监理的工程,竣工图要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设计变更、签证:
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分专业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设计变更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设计单位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与竣工图相对应。
工程结算书:
由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计算式。
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和审批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检验报告、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等。
这些资料将用于核实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工程量的增减、确认工程款项等,从而确保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建议在准备工程结算资料时,仔细检查每一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时间顺序或专业分类进行整理,以便于审核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