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工程勘察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勘察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工程设计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设计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施工费用。施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此外,建设工程合同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条款和附件,例如: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和建设范围。
建设工期: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工程造价:明确工程的总体费用和支付方式。
工程质量:规定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规定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程序和标准。
违约责任:明确合同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建议在实际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详细列明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