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书,也称为工程质量保修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后签定的法律文件。该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明确工程在保修期内应保修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如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
质量保修期:
根据工程的性质和使用要求,明确各个部分的最低保修期限,例如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
质量保修责任:
规定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保修的方法、人员、联络办法、保修答复和处理时限,以及不履行保修责任的罚则等。
保修费用:
如有,明确保修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可以包括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保修责任和处理方式。
工程质保书不仅是对承包人保修责任的明确,也是对发包人和用户权益的保护,确保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保修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和用户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