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其他工程均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需要分别、组合或整体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申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施工许可证时,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可以用以下任意一项材料代替:《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申领主体工程底板以下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除了施工许可证外,还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需要提供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书
需要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并进行审查备案。
图纸会审纪要
需要提供图纸会审纪要。
施工单位的资质报审
报施工资质时,需要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安全执业施工证、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等。
施工方案报审
报施工方案时,需要提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机具设备、特殊工种操作证等。
施工材料进场报审
报施工材料进场时,需要提供材料检验记录、材料合格证等。
施工过程记录报审
报施工过程记录时,需要提供隐蔽工程记录、检验检查记录、电气试验记录和各种施工规范要求的记录等。
竣工验收报审
报竣工验收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工程总结报审
报工程总结时,需要提供工程总结报告。
建议建设单位在办理土石方工程相关手续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手续齐全、合法,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工程延误或其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