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索赔应当在 事件发生后28天内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工程师审核索赔申请: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后,需进行审核,并在认可索赔后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审批索赔处理证明:
发包人需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则需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的决定。
此外,如果索赔事件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还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及合同范本可能对索赔时间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照具体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