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权利主要 属于所有权。具体来说,建设单位对在建工程享有所有权,这包括对建筑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在某些情况下,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如果存在权属纠纷或未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那么所有权的归属可能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权利主要是所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其他法律条款的限制。
建议:在处理在建工程的权利问题时,应仔细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据,以确保权利归属的明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