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是指 对建设工程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定期限内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承担修复责任的制度。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发包人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约束施工方的施工行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具体而言,工程质量保修包括以下内容:
保修范围:
通常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以及装修工程等。具体保修范围应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确定。
保修期限: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同类型的工程有不同的最低保修期限,例如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在保修期限内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负责修复。若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保修费用:
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若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促使建设各方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从而保障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