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评标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单位选定的监理机构根据投标单位的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以确定最终中标单位的过程。监理评标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经验和能力:
包括参与过的项目类型和数量、完成情况、技术能力、人员配备等。
技术方案: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建设方案、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等。
费用预算:
包括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超标等。
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与信誉:
包括总监理工程师资历、监理队伍的整体实力、监理大纲的编制、对工程难点和关键点的认识等。
实际投入现场监理单位人员素质:
包括监理人员的资质、经验和专业技能等。
监理大纲的科学可行性:
包括监理大纲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
投入检测仪器设备及应用能力:
包括监理单位拥有的检测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精度以及实际应用情况。
费用报价:
包括监理费用的合理性、合规性、是否超标等。
评标方法通常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需量化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进行分析记分、加权汇总,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综合评分,然后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选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特点是量化所有评标指标,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评标过程通常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