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消防工程的楼房类型包括:
多层公共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多层公共建筑需要消防报建。独立地下公共建筑:
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独立地下公共建筑及含有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地下公共建筑的工程需要消防报建。
厂房和库房:
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厂房和库房需要消防报建。
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特殊建设工程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商业建筑
建筑高度超过24米,且每层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
每层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但高度大于32米的商业建筑。
营业楼层位于商业建筑内,且楼层数为六层或更多层。
公众聚集场所
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需要消防报批。
其他特定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以及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可能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工程。
这些规定可能随时间有所更新,建议在具体实施前咨询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