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增项

关于工程增项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超出投资比例

如果工程增加项目超出项目总投资的10%以上(含10%),需要施工项目部提出申请,监理审批,业主同意,并由设计单位对增加项目进行设计,报项目原批准机关批准。

如果增加项目在项目总投资的10%以内,由监理和业主审批,并形成会议纪要。

增项增量管理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前,建设单位需将增项增量原因、内容、工程量、估算金额、监理和设计等参建单位意见及其他相关内容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建立项目增项增量管理台账。

专家评估论证

工程建设项目单次增项增量估算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或涉及重大设计变更,需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后按程序报批。

应急处置机制

因抢险救灾、应急排危或工艺原因不能等待,如不及时实施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工程增项增量事项,建设单位可边实施边报批。

审批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单次增项增量估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按金额大小区分层级,分别由相关部门、分管县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审批审议。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办理结算前,建设单位应汇总增项增量增价累计金额,预估结算金额如果超过合同价,也需按超合同价金额大小区分层级审批审议。建设单位依据审批结果办理工程项目结算。

合同变更

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内容。增项工程的合同金额一经确定,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增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资质与人员要求

增项资质级别不可高于主项资质。总承包企业可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资质内的各类别资质,亦可申请增项不超过特定数量(例如5项)的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得申请施工劳务资质。专业承包企业仅能申请增项不超过一定数量(如5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内的相近资质,同样不能申请施工劳务资质。

其他注意事项

预算金额不得超过设计概算,除非有超出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程变动和费用增加、或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程增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防止因增项过多或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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