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通常包括多种险种,以覆盖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根据《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和相关资料,工程保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
承保土木建筑工程由于一切不可预料及突然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
承保安装设备过程中由于一切突发事故及安装不善等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设备财产保险:
承保机器设备因设计制造和安装错误、工人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离心力引起断裂、锅炉缺水等造成的损失。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因工程建设和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
然而, 业主收益保险并不属于工程保险的范畴。业主收益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业主在工程项目中的经济利益,而不是直接针对工程建设的风险。
此外,其他一些保险虽然与工程有关,但也不属于工程保险的范畴,例如:
保证保险:承保因被保险人信用问题导致的损失。
自愿保险:根据投保人自愿选择而购买的保险。
十年责任险:承保某些长期工程项目的责任保险。
船舶建造险:承保船舶建造全过程的风险。
能源开发保险:针对能源开发项目的保险。
工程履约保险:承保工程合同中承包方的履约责任。
综上所述,工程保险不包含 业主收益保险。其他一些与工程相关的保险类型,如保证保险、自愿保险、十年责任险、船舶建造险、能源开发保险和工程履约保险,虽然与工程有关,但它们并不属于工程保险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