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可以转出固定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当在建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质量验收,取得相关证书后,可以转为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企业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等,来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并在会计账目中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更新: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后,企业需要更新资产负债表,以反映这一变动。
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转让:
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可以转让,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在建工程出售:
指出售尚未完工的工程,如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
进项税转出:
通常情况下,用于生产经营的在建工程不用转出进项税,除非不属于可抵扣的范围。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并可能受到当地法规和会计准则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