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工程的负责部门取决于道路的类型:

1. 城市道路:通常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 农村公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

具体来说: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

大型项目可能直接归省交通厅兼管,建安工程则由建设局监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法律修订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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