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的做账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实际发生的成本:
在建工程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这些成本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计入,并进行阶段性结转。
工程进度:
在建工程的结转应当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结转的比例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来确定。
施工结算价:
在结转固定资产时,可以根据施工结算价进行结转,未付款项可以挂账“应付账款”。
相关凭证和报告:
企业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和会计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
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工程类型:
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工程在入账处理上有所不同。
合同费用和收款:
工程开工后,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进行会计分录,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也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收入和成本确认:
每月末,财务部门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并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做账依据是多方面的,包括实际发生的成本、工程进度、施工结算价、相关凭证和报告、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类型、合同费用和收款以及收入和成本的确认等。这些依据共同确保了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