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验证)。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验证)。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如设计有消防要求)。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如设计有环保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由城建档案馆提供)。

工程概况表

描述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竣工总结

总结工程建设的过程和成果。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记录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核查工程质量控制的相关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核查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的相关资料。

竣工图

包括智能建筑分部的竣工图。

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施工许可证、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事故处理报告等。

建议在实际工程竣工过程中,仔细检查每一项资料是否齐全,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整理,以确保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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