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
包括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
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制造业工程
包括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分承包(分包)
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独立承包
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联合承包
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直接承包
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设计-施工合同
承包者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包括设计、施工等阶段。
其他承包方式
包括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等。
这些工程承包类型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规模和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选择。每种承包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