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并准备交付使用前,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这意味着所有工程内容,包括结构、设施、系统等,均应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完成。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这包括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以便于对工程进行全面了解和未来的维护。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这些报告证明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并已经过必要的测试和检验。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这表示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认为工程已经达到了预期的质量要求。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保修书明确了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责任,并承诺在保修期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
工程经过质量监督机构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这意味着工程已经通过了政府部门的严格检查,确认其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完成工程竣工决算:
这表示工程的实际造价已经确定,并完成了所有相关的财务结算工作。
所有相关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这包括施工总结、监理报告、设计文件等,用于记录工程的全过程和成果。
只有当上述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并被正式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不允许交付使用的,以确保公共安全和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