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完成情况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工程质量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设备配套及安装情况
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概算与财务情况
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联调联试与运行试验
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设施与系统
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竣工文件编制
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建设用地
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施工质量
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特别是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材料与设备
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验收条件
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防污染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全面评估工程的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顺利完成,并为后续的投产和使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