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一般分为 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阶段,有些情况下还会包括预可行性及施工勘察。
可行性研究勘察,又称选址勘察,主要目的是通过搜集、分析已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为后续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提供依据。
初步勘察,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对场地地形、地质构造、地质稳定性进行评价,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并对地基基础工程与不良地质现象提出评价与整治方案的建议。
详细勘察,详细勘察阶段为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提供数据资料,对地质条件进行更详细、深入的勘探和测试,为工程施工提供详尽的地质资料。
对于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工程,还可能需要进行预可行性及施工勘察。
此外,工程勘察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简化,例如对于地质条件简单、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大的场地,或有建设经验的地区,可以适当减少勘察阶段。
综上所述,工程勘察主要处于 工程前期准备阶段,为后续的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地质资料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