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施通常指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要而建设或安装的各种物质工程设施。这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土木工程设施:
如房屋、道路、铁路、运输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和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
基础设施:
这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如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等。
交通工程设施:
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设施,如护栏、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系统、隔离设施、防眩设施以及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等设施。
市政工程设施:
在城市或镇规划建设范围内,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如城市道路、桥梁、地铁、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等管线,以及广场、园林等的建设。
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这些工程设施是确保社会正常运转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