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筑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强制性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
违反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的强制性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工程合同无效。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合同无效。
承包人无相应资质。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特定工程要求的资质,或借用他人资质订立的合同无效。
应当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合同无效。
背离招投标文件另行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订立合同,且合同内容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无效。
工程项目未取得许可。
发包人未就工程项目完成相应规划审批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同无效。
违法发包、违法分包、非法转包。
发包人违法发包,承包人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工程合同无效。
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工程。
没有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的合同无效。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的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人将部分工程分包的合同无效。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或转包的合同无效。
被挂靠建筑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
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合同无效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