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外工程,也称为“协作配合工程”,是指为工厂或矿山主体项目协作,在厂区以外建设的配套工程和设施。这些工程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供电工程:
包括输变电工程、自备热电站、临时供电工程等。
运输和电讯建设:
包括铁路支线、公路、港口码头、电讯通讯等。
城市公用事业建设:
包括供水、排水、城市道路、防洪、煤气热力、消防等。
文教卫生与公共服务事业建设:
包括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影剧院、商业及其他服务行业设施等。
运输配套项目:
包括厂外铁路专用线、工厂编组站或交接站、专用水运码头及仓库、专用厂外公路、重件大件运输改造公路及加固桥涵、输煤栈桥等。
公用工程配套项目:
包括江、河、湖等地面水取水工程、地下水水源地、自备水厂、厂外输水管线、厂外高压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厂外通讯线路、厂外供热管道、厂外排水、排污管线等。
环保配套项目:
包括污水处理场、排渣场、排污场、水力排渣管道、“三废”综合利用工程等。
室外工程:
包括建筑物外立面装饰和保护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这些工程项目的建设旨在支持工厂或矿山的主体项目,确保其正常运营和扩展,同时提升周边环境和基础设施水平。厂外工程的具体内容和规模会根据不同的工厂和矿山项目需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