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可能会遇到拖欠问题,这可能进一步导致承包方拖欠分包商等其他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协商不成,承包方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以拍卖价款受偿,或者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以折价款受偿。
在处理工程欠款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应确保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