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计价方式:
定额计价法
定额计价法又称施工图预算法,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所采用的行之有效的计价方法。定额计价法中的直接费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使用费,它是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完全价格。定额计价模式是利用国家或地区颁布的概预算定额、概预算单价进行工程造价计算的一种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造价计算方法是“综合单价”法,即招标方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方根据工程量清单组合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并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再计算出税金,最后汇总成总造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构件增值税、施工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于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还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单价合同可细分为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不同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
在实际工程中,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价方式,以便更准确地计算工程造价和控制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