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控制
对工程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确保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质量要求,施工工艺符合技术标准,从而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关键节点的验收工作。
进度控制
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确保工程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对因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提出调整建议,协调资源确保工期目标。
投资控制
审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费用,核查签证变更和进度款支付,监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安全管理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合同管理
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
协调处理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协调与沟通
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包括客诉问题、材料选择、款项催缴等。
技术支持与创新
开展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对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检查与执行,促进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和制度,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组织与管理
组织项目监理处人员贯彻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全面负责所施工项目的组织计划与现场管理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目标。
监督与检查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
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职责体现了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面监控和管理作用,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符合合同要求及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