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设计要求,可能包括以下几类:
工程质量缺陷:
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工程质量通病:
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这些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频繁出现,因此称为质量通病。
工程质量事故:
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具体分类如下: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严重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问题涵盖了从轻微的质量缺陷到严重的质量事故,这些问题的发现和整改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