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对砂浆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强度要求
砌筑砂浆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砌体强度及建筑物耐久性要求。
砌体结构施工中,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
保水性要求
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以保证砂浆硬化所需的水分。
砂浆的保水性用分层度表示,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可塑性要求
砂浆应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即和易性应良好,以便于砌筑,提高工效,保证质量和提高砌体强度。
配合比要求
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根据材料的品种、性质、强度等级、施工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配比,确保砂浆的质量。
水泥砂浆宜用于砌筑潮湿环境以及强度要求较高的砌体;水泥石灰砂浆宜用于砌筑干燥环境中的砌体。
施工要求
砂浆的制备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搅拌均匀后应立即使用。
砌体结构施工中,砂浆应及时搅拌、及时使用,不得长时间放置。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误差在±2mm。
砌体竖缝灰浆必须饱满,灰缝厚度控制在8-12mm。
材料要求
砌筑砂浆使用的水泥品种及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和所处环境来选择。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一定要求,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其他要求
砌筑砂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临时间断处留槎做法必须符合规定。
以上要求是为了确保砌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耐久性。